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日期:2021-05-05
栏目:知产文章
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小伙伴们,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联系我们!
了解商标注册,国际商标,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知识,就上www.zixinr.com 自信知识产权平台网。
欢迎扫以下二维码,加我微信申请商标。
相关推荐
- 2021-07-121商标分类表中的项目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比如第20类项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属家具”,我该如何选择?
- 2021-04-11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实务高级研修班第八期招生简章的通知
- 2020-08-263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
- 2021-03-194抖音异议抖衣抖案件:第36580874号“抖衣抖”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 2021-06-075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网上申请十问